你若相信,就必見到神的榮耀
趙娟
時間過得真快,一轉眼,2013年就要結束了。這是我三十幾年的生命中很特殊的一年:我做媽媽了!
我的兒子是2012年感恩節前夕出生的。正如聖經上所說的,孩子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和祝福。我們的兒子真是天父的賞賜。當然,撫養一個新生兒真的需要很多恩典。在這一年中,我們真的天天在經歷神的恩典和見證祂在信的人身上所彰顯的榮耀。在這感恩的季節中,真的有太多要感恩的。這裡就分享其中的一個。
我是在德州一所大學的一個研究機構做工程師。當主把孩子賜給我時,我就覺得我需要在孩子出生後就離職了。這其中的原因是我不想把孩子幾個星期大就送到托兒所,同時,因為我的父母已經七十多歲了,我壓根就沒有想讓他們幫忙的任何念頭。但是,在我為離職一事尋求主時,主給我的感動竟然是繼續工作。這樣的領受對我來說太不可能了﹕我怎麼可能又工作又照顧孩子?隨後,主給我的印證一個個實現了:我的父母提出要幫我帶孩子直到他可以去幼兒園、我的上司允許我一週有三天在家遠程工作。這三個月的遠程工作使我渡過了帶孩子不容易的頭四個月。我更感謝主賜給了我一位愛主愛人的好母親,是母親的付出和禱告,使我不但可以繼續工作而且手上的服事也沒有停止。因着母親的信,神的榮耀在她的身上彰顯,她的身體健壯就如她的靈魂興盛一般。連她自己也驚嘆神的恩典,讓她有這樣的體力和喜樂來照顧一個小嬰孩。
孩子一點點長大了,在他八個月大時,我們決定把他送到托兒所。這樣,母親可以在十月份回國了(母親所申請的半年延期在十月份到期)。可是,托兒所的狀況引起了我們的擔憂,我們觀察到的情況使我們不得不停止送孩子去。而同時,好一點的托兒所的位置又有限,排期都在半年以上。經過與父親商量,母親決定再留一段日子。
這時的難題就是如何讓母親合法居留。因為母親的停留期已經延長過一次,按照規定,她第二次的延期是不太可能的。我也打電話向律師事務所詢問,得到的答案都是不可能,被勸放棄。我還被告知,我們第一次單純用照顧孩子申請延期獲得批准已經很幸運了,第二次就很難了。經過一家人的禱告,我們決定用誠實的行為尊榮神,我們於是又一次申請了母親的延期。在接下來的三個月的等待中,我曾一度很焦慮。記得有一天,當我開車又想到這件事時,一首詩歌的一句歌詞反覆在我裡面吟唱:「你若相信,就必見到神的榮耀。」那時起,我不再憂慮,因為我知道主在掌權。
十一月七日,母親延期的申請批准了。看到結果的那一瞬間,我哭了:「主啊,我們是誰,你竟這樣顧念我們,我們常常小信,可是你的信實永遠沒有改變過。」
是的,我們若相信,就必見到神的榮耀! 將一切的榮耀和愛戴都歸給我們的天父和寶座上的神羔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