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
祂行奇事不可勝數

王公希

 

經歷了這次主行異能的神蹟,只能說「不虛此生」。

神蹟發生在1999年五月初,當我們收到代禱網,得知敎會中一對夫婦,要我們為他們鄰居一位慕道友吳媽媽的大女兒代禱。由於十七年前的一場車禍,導致大女兒成為植物人,最近又診斷出罹患腎衰竭,必須長期洗腎,於是盼望我們能去為她禱告,求主醫治。

那一天是週五,隔天週六就要帶她大女兒到醫院診斷。到了第三天是主日,那對主內夫婦見證說,週六到了醫院,經過醫師診斷後,吳媽媽的大女兒,腎功能完全正常,不需要靠洗腎維生,感謝主的憐憫,在敎會衆弟兄姊妹同心合意的代禱下,吳媽媽的大女兒完全得主醫治,哈利路亞!(吳媽媽也在第二週母親節時受洗歸入主的名下)。隨後,主任牧師就邀約這對夫婦,及附近的弟兄姊妹和我,就在當週的禮拜六,在吳媽媽家成立了新的小組。

那個週六晚上,我們照著小組的四W進行完畢,結束禱告後就要散會,當我們正準備起身離去,吳媽媽喊了我一下說:「王弟兄,請問你,我女兒可以受洗嗎?」,我回答她:「當然可以」,聖經上說:「口裏承認,心裏相信,信而受洗必然得救。」, 吳媽媽接著說:「請你等一下…….」,她吩咐菲傭把大女兒吳迪芳抱了出來,當菲傭把吳迪芳抱出來時,我們眾人都傻眼了,映入眼簾的是個全身捲曲,骨瘦如柴,嘴角還一直流口水,眼睛無法注視人的女孩,菲傭把她放在沙發上,隨即吳媽媽反問我:「請問王弟兄,你看我女兒這樣可以信主受洗嗎?」,當下我心涼了半截,而且心亂如麻,我左右環顧旁邊的弟兄姊妹,向他們發出求救的信號,然而每個人都無言以對。

於是我立即向聖靈呼求:「聖靈啊!我現在該怎麼辦?」,聖靈隨即對我說:「孩子不要怕,我(主)對你說什麼,你把我(主)對你說的,告訴她。」,於是我對吳媽媽說:「妳女兒受傷的只是魂跟體,靈是神所賜的,所以妳女兒的靈是活的…….」,我話還沒說完,吳媽媽就急的跳腳,大聲說:「什麼靈啊!魂啊!我不懂,我只要知道我女兒這樣如何信主,十七年來不曾開 口,也完全無意識形態,她如何開口說信耶穌?」。

當下我請其他弟兄先安撫吳媽媽的情緒,接下來聖靈要我跟吳迪芳傳福音,我立即半蹲在迪芳面前,向她傳講主耶穌 的福音,結果吳媽媽又在發飆,説我跟她講了老半天,她跟本聽不到。接下來聖靈對我說:「迪芳的靈沒有受傷,她已經誠然接受我(主)了。」,於是我對迪芳重覆說了一遍,我說迪芳妳已經接收到我向妳所傳主耶穌的福音了。接著聖靈要我幫迪芳施洗,我請弟兄幫我備一杯水,我跟迪芳說:「迪芳!我講一句,妳在靈裡跟我講一句。」,「主耶穌! 我(迪芳)相信你」,(我大約停了幾秒,等迪芳在靈裡跟主禱告),這個時候吳媽媽已經按耐不住了,要衝到我跟前,我再請弟兄姊妹拉著吳媽媽,免得我受干擾。當我與迪芳認罪禱告完後,我拿著水杯,奉聖父、聖子、聖靈的名為迪芳施洗,點水完畢後,我發現迪芳的眼睛在看著我,眼眶泛著淚水,眼涙從眼角流了下來,這個時候吳媽媽衝到迪芳跟前說:「我女兒能看人了」,(當時我還搞不清楚是怎麼回事?)。接下來神蹟發生了:我們親眼看見迪芳捲曲的四肢,很緩慢的歸正,骨瘦如柴的肌肉也長出肉來了,接下來迪芳拍掌說了四個字:「平安、喜樂」,話語落畢,迪芳的父親、妹妹及 吳媽媽互相擁抱,痛哭流涕,說她女兒自從十七年前一場車禍變成植物人後,從未再開口說話。此時我和其他弟兄姊妹已經跪在地上,舉起雙手感謝主奇妙的恩典與作為,尤其是我,久久不能言語,還在回顧剛才所發生的神蹟,當我清醒後,我已經泣不成聲了。


主所行的神蹟傳回敎會後,主任牧師即刻在隔週的週間探訪吳媽媽一家,吳伯伯也同意要受洗,主任牧師指派我為吳伯伯在浴盆內施行浸禮,感謝讚美主!誠如主所應許的:『當信主耶穌,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。』(徒16:31)


到了第二週的禮拜五晚上,我們在吳媽媽家進行第二次的小組聚會,同樣的四W進行完畢,結束禱告之後我們要起身離去,這個時候吳媽媽又開口說:「王弟兄!請問你,我家的偶像可以拆掉嗎?」,我當時欣喜若狂,回答她當然可以。第二天是星期六,我與一位傳道人,開著一部貨車,把吳媽媽家的偶像和笨重的神桌搬到車上,然後找個荒郊野外,把偶像、桌子抬下車,集中在一處,用報紙捲起來沾了酒精後點火,丟在偶像堆裏,結果怎麼燒也燒不起來,因為木頭都是原木,不易燃起,後來報 紙酒精都用完了,什麼事也沒發生,當時傳道說我們走吧,我心有不甘,於是學以利亞的禱告,求主從天上降火下來,把偶像焚燒盡淨,禱完告後,依舊沒發生任何事,心想算了還是走吧!當我們正要轉身離去時,突然間火焰從偶像正中間開始迅速燃燒開來,火的顏色極為深紅,納入眼簾的景況,使我不得不再讚嘆造物之主,萬軍之耶和華奇妙的作為。


自從我在1984年11月18日受洗,歸入主的名下之後,歷經了這一次主大而可畏的神蹟之後,每當事後想起、提起、論及這奇妙的見證,我對主的信心更加堅定,也願一生一世專一來跟從主。


『他行大事不可測度,行奇事不可勝數。』~  (約伯記5:9)

回見證目錄
bottom of page